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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兵,随后他隔着头盔听见了弱者哭喊声之外的喊杀声。

这群乌合之众终于出乎预料的组织起了一次反击,而他正要扑灭这这种幻想。

朵思忒开始加速,胯下的马匹逐渐从快步提速至駈步(注2),速度陡然提升,蹄铁每一次落地都会传来三个蹄音。

重骑兵的战马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训练,在駈步状态下,战马每一次落地都是后蹄先着地,所以它需要在每一个步次中,切换抬蹄的次序,让左右后蹄胶体承受人,马,盔甲重量带来的冲击。

光是这一个项目,战马就需要三到六个月才能完全理解骑士的意图,而一匹够格充当重骑兵坐骑的战马,在身材尺寸,力量耐力等生理因素的筛选之外,还要学会最少三种不同频率的步伐才可堪一用。

可以说,每一骑具装铁骑都是无数财力堆积起来的精华,所以,他们才无坚不摧,战无不胜!

朵思忒看着挡在道路上的台尔巴合部平民,毫无怜悯的直接带队轧了过去,瞬间就在人群中犁出了一条泥泞的血路!

随后,他看见了自己要找的目标,几个骑马的部落民兵围着一个穿着华丽的东方人,他眼神中的愕然让朵思忒心生愉悦。

“冲锋!”朵思忒大喝一声,再次催促战马,胯下的战马逐渐将步伐调整到袭步的频率,此时,朵思忒眼中只有那个东方人,余光所及之处因为速度过快,已经变得模糊一片!

而挡在他们中间的人和物,全都被铁蹄踏碎!

朵思忒高高扬起自己的弯刀,仿佛已经闻到了敌人鲜血的味道,他希望东方人的血会更温热一点,因为夜风吹拂的他已经有了些许寒意。

在他身后,所有奴隶骑士都保持着同样的间距,分成了五列,互相交错,无情的斩杀着沿途所有没被撞倒的幸运儿。

没什么能阻挡他们...

作者有话说:

作者的话:注1——普通快步 同侧后蹄落于前蹄迹上,四肢在瞬间同时离地,悬空期短,步幅3—4米,速度为每小时约19—20公里,这个数据是十八世纪中期,普鲁士骑兵的记载为基准的,十五世纪中亚地区阿拉伯马的数据我暂时还没查到,但考虑到生产力导致的战马饮食差异,以及将近三百年的马种优化,帖木儿时代的重骑兵战马应该达不到这种速度。

住2——駈(pu,一声)步,也称为跑步,每完步有三个蹄音,有悬空期,步幅3.5—4.5米,时速18—26公里(数据同上),后面的袭步速度更快一点,现代赛马袭步状态下,步幅最大可达8米,每秒可行进18米,战马数据暂无。

顺便一题,骑兵对阵步兵时比较注重快步步伐,因为在这种频率下可以尽可能彰显骑兵的威慑力,可以最程度恐吓步兵,而骑兵对骑兵时,指挥官会尽可能缩短快步这个阶段,以避免骑士有足够的时间感受恐惧。

第四十章 他们感受到了呼唤

实话实说,当具装铁骑突然从人潮中冲出来那一刻,李如风整个人都麻了。

作为一个现代人,仰仗着内蒙古人的身份,李如风对马没那么陌生,来到这世界后,也经常骑马出行,甚至学会了如何照顾一匹马,让它和自己变得更加亲密。

但具装铁骑这种被钢铁包裹着的,他确实没见过,更何况这玩意现在还正朝他车过来!

这一愣神,李如风失去了那短暂的逃生窗口期,或者换个说法,即使他没有愣神,也跑不了,他的马术根本没精进到能做出这种快速反应的程度。

他之所以骑马混在步兵队伍中,主要还是为了让这些士气不坚定的步兵能随时看见自己。

“小心!”宝日哲布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嘶吼,朝着李如风的位置飞扑而来,连滚带爬的将李如风从马上拉下来护在身下。

李如风只感觉自己的重心突然失衡,整个人从马上倒了下去,随后就是铺天盖地的马蹄声和惨叫声。

他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马匹被宝日哲布一刀砍在马屁股上,马儿嘶鸣了一声,刚跑出两步,就被一把手臂长的镶铁钉锤一锤头砸在脑袋上,巨大的身躯摇晃了几下轰然倒地,成了天然的掩体。

而李如风自己则被宝日哲布直接盖在身下,接下来就是听天由命了。

他看见一只马蹄就在自己脑袋旁一掌的位置落下,在地上踏出了一个潜坑,迸裂的泥土直接打在他的眼睛上,让他什么也看不清。

他听见周围宛若雷霆落地,蹄铁砸下的声音仿佛神罚,嘴里不自觉的大喊起来,缓解心中的恐惧。

他感觉到压住自己上半身的宝日哲布突然惨叫了一声,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向后弯去,他看见宝日哲布面色狰狞的咬紧牙关,用拳头用力锤击地面,随后把半张脸都埋进地里,用力向前拱。

宝日哲布撕咬着地上的泥土,仿佛这